合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来源:经济日报
近期,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作出全面谋划、系统设计。
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数量众多、类型多样、联系广泛,在畅通政企沟通、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对外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要看到,对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等要求,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仍有差距。
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做好社会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内在要求。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激发创造力,能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底线思维,紧盯综合监管、内部治理等难点,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应对新挑战。
在抓好管理上,要坚持支持与严管并重。《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综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在监管过程中,既要看到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制定实施支持政策,也要看到问题和风险,做到辩证分析、共同发力。应认真开展调研,切实帮助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困难,分门别类细化指导,结合实际因势利导。
行业协会商会是连接政府、市场与企业的桥梁纽带。管理团队应加强学习和研究,明确自身定位,切实担起责任,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合理诉求,更好服务国家、社会、行业。还要不断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以综合治理成效回应各界关切,不断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