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7 11:34:41 股吧网页版
上清所就外币回购清算业务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9日
来源:北京商报

  5月7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清所")发布公告指出,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提升业务指南的实用性与适用性,上清所对现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币回购清算业务指南(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币回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修订稿》)。现就《指南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据介绍,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及涉及内容包括:为支持交易双方在外币质押式回购交易存续期内灵活进行质押券变更和替换,拟修改第三章业务开展、第六章应急处理相关内容,明确外币质押式回购清算业务存续期间,交易双方可在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中对尚未到期结算的交易发起并确认质押券替换操作,应急情况下可填写应急指令书由上海清算所代为操作。

  此外,为满足交易双方在外币买断式回购到期时的灵活结算需求,拟修改第三章业务开展、第六章应急处理相关内容,明确上海清算所支持交易双方在到期结算日前对到期结算指令发起现金交割操作,应急情况下可填写应急指令书由上海清算所代为操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