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晚间,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参股子公司收到法院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持股47.1910%的参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特”)收到法院破产清算裁定,法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巴洛特的破产清算申请。此次破产源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履约纠纷,因巴洛特无财产可供执行被申请破产,且法院认定其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据悉,巴洛特经营持续低迷,2025年大幅亏损,净资产为负,扬子新材已对相关股权投资和应收款项全额计提损失,并称此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将积极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公告披露,公司参股子公司巴洛特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债权人王金兰对巴洛特新材料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告透露,本次破产申请源于一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履约纠纷。此前,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明确巴洛特新材料需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后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因巴洛特新材料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王金兰依法向法院申请将公司移送破产审查。2026年3月17日,法院正式将该执行案件转入破产清算审查流程,并向巴洛特新材料邮寄及公告送达债务人异议通知书,公司在规定异议期内并未提出异议。
经法院审理认定,巴洛特新材料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受理法定条件,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最终裁定受理本次破产清算申请。
资料显示,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4450万元,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涂层新材料、金属印花板、金属印花复合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涉足新材料技术研发、碳减排技术研发及进出口相关业务。
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5年末,巴洛特新材料资产总额约1631.43万元,负债总额高达5776.79万元,净资产处于负值状态,约为负4145.36万元。经营层面,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仅349.77万元,全年净利润亏损1050.87万元,经营持续陷入低迷。股权结构上,苏州风行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6517%,扬子新材持股47.1910%,为重要参股股东,剩余2.1573%股份由苗珍录持有。
对于此次参股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扬子新材表示,巴洛特仅为公司参股企业,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目前公司已对所持巴洛特的股权投资全额确认损失,对相关应收款项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对巴洛特应收款项中的厂房租金相关款项,扬子新材此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目前该案尚未进入执行阶段。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进巴洛特新材料破产清算后续进展,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申报债权,多措并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严格依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4月23日,扬子新材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8亿元,同比减少3.65%;归母净利润为-2,833.22万元,同比下降504.22%;扣非净利润为-2,702.11万元,同比增长23.73%。
营收下滑与利润大幅恶化同步显现,净利率由上年的2.06%转为-8.64%,亏损幅度显著扩大。全年毛利率为6.02%,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34%,降幅小于营收降幅,反映单位产品盈利空间进一步承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9.23万元,同比下降81.95%,主要系上年收回大额资金占用款且本期销售回款减少所致。
该公司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8953.05万元,同比上升26.78%;归母净利润-321.38万元,同比上升30.94%;扣非净利润-363.58万元,同比上升2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