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斯林重组回款遇阻,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欠付逾1.7亿股权款被责令改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5月8日,根据吉林证监局发布的公告,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

经查,派斯林(600215)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与长春经开国资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0.68亿元转让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根据协议,2025年6月30日前,长春经开国资控股应支付派斯林1.82亿元股权转让款。2025年6月27日,长春经开国资控股承诺将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款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春经开实际支付0.1亿元股权转让款,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吉林证监局指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七条规定,证监局决定对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06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晓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础建设投资与兴建(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房屋租赁,停车场租赁服务(凭收费许可证经营),建筑装修(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经销,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业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机械加工。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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