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证监会官网消息,近日,证监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清越科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7288万元,对4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具体来看,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经查,2021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0654,935.32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此外,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等事项,导致202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45402,098.54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导致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虚增475359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高裕弟时任清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高裕弟全面负责清越科技经营管理,知悉、参与虚假销售芯片事项,未对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和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
穆欣炬时任清越科技副总经理、清越科技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虚假销售芯片;决策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和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等事项;其分管的销售部负责显示模组销售业务,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张小波时任清越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张小波知悉、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虚假销售芯片等事项;知悉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财务总监,未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未及时对补缴税款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吴磊时任清越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监(管理销售部),在清越科技《招股说明书》、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吴磊组织、参与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事项,知悉虚假销售芯片、少计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作为清越科技总监管理销售部,未能对虚假销售显示模组事项保持合理关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88万元罚款;
二、对高裕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
三、对穆欣炬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五、对吴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此外,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证监会拟决定: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小波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磊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