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旅居养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综合监管、加大保障力度”四个方面,推出18条具体举措。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海南将“旅居养老”直接写入文件名称并出台18条措施,核心意义是把过去季节性、自发性的“候鸟式养老”,正式上升为省级战略产业,完成从“资源自发”到“制度定型”的关键跨越。这既是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地方实践,也是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标志着旅居养老进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多地聚焦银发经济,推动旅居养老发展。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6年广西促消费提质扩容总体方案》,提出“依托旅居养老基地培育10条主题鲜明的精品旅居养老线路,吸引周边省份游客来桂微度假”;2月份,吉林省民政厅发布《吉林省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认定暂行办法》;1月份,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推进贵州旅居产业发展总体方案》,提出“推出候鸟式养老型、休闲度假型、研学体验型、山地运动和探险猎奇型等特色旅居业态。”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多地不同的政策,分别对准多处痛点,当前头部康养企业已启动“轻资产托管+会员制复购”试点,但商业闭环跑通仍需时间验证。
政策定调只是起点,产业能否承接流量仍取决于市场化运营能力。朱克力表示,下一阶段旅居养老政策的核心重点是从“政策框架搭建”转向“服务品质深耕、产业生态融合、区域品牌做强”,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双提升转变。
朱克力分析,首先是标准化与精细化服务落地,加快制定旅居养老服务、适老设施、医养衔接等地方标准,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保障老人消费安全与服务质量,从“有服务”向“优服务”升级。其次是深化医养康养旅多元融合,依托海南气候、森林、滨海资源,发展气候康养、森林康养、中医药康养等特色业态,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完善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与长护险覆盖,破解旅居老人就医痛点。最后是培育本土品牌与跨省协同,打造“乐养海南”区域公共品牌,培育连锁化、专业化市场主体,同时深化跨省养老标准互认、服务互通,探索跨境旅居合作,吸引国内外老年客群,构建“季节流动、全年运营”的可持续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