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扫码入企”全面推行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8日电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印发,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
通知要求,严格统一赋码,明确省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加强统筹,会同有关执法部门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明晰检查内容,全面涵盖检查主体、人员等内容,企业一扫码,就可以清晰知道谁来查、查什么。明确扫码程序,严格扫码流程,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要报批报备检查任务,系统自动生成“执法码”;联合检查的,一次只赋一个码。未取得“执法码”的,不得实施检查;情况紧急、需当场实施的,事后要限时补办。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码”,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一键反馈。入企检查后,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统一汇聚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对检查全过程监督。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现有执法系统平台的功能,精简合并检查事项,强化对不同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有效避免走过场检查、无效检查,提升检查精准性。通过统一赋码,强化技术赋能,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避免数据多头录入、重复录入,切实为企业和基层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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