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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9 11:29:30 股吧网页版
打击股市“黑嘴”添新例!编造、传播芯片订单虚假信息 两名自媒体运营者被罚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刘禹希 记者 刘礼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刘禹希记者刘礼文)5月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冯朋朋、班可可两人因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被处以20万元和25万元罚款。

  据北京证监局调查,当事人冯朋朋于2025年8月29日22点11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包含相关方大量追加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等虚假信息的文章,该文章随后在互联网平台传播、扩散。冯朋朋从上述行为中获利119.83元。2025年8月31日,相关方要求删除该文章,冯朋朋予以删除。次日,相关方发布了澄清声明。

  另一名当事人班可可从互联网获取前述文章,并进行改写,形成了一篇新的包含相关方大量追加某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等虚假信息的文章。班可可于2025年8月30日18点24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该文章通过夸大性描述,更具误导性,在互联网平台传播、扩散。班可可从上述行为中获利173.70元。

  北京证监局认定,冯朋朋、班可可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随后,班可可在听证和陈述申辩中提出,其案涉内容改编自他人发布的文章且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其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不存在蓄意误导市场的恶意;同时表示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诚恳配合调查,处罚金额与其获利、过错程度及家庭经济状况不匹配。

  北京证监局经复核认为,班可可在改写文章的过程中增加夸大性描述,更具误导性,其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媒体运营者,应当意识到该行为会产生扰乱证券市场的后果。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量罚适当,对班可可提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冯朋朋没收违法所得119.83元,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班可可没收违法所得173.70元,并处以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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