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9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完善中央银行法律法规体系,央行组织修订《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银行汇票业务专用章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删除已不再使用的密押系统、机具、手工编押等内容;补充完善汇票信息审核、查询查复等内容;删除大额支付系统推广相关要求;修改城银清算公司名称等表述;删除对成员机构收取违约金等内容,改由城银清算公司以自身业务规则明确。
《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银行卡资金跨行清算已由中国银联总公司统一办理,删除中国银联分公司开立账户以及办理资金清分、轧差和清算等相关内容;根据中国银联业务范围拓展的实际情况,修改相关释义等表述;根据新增国库经收等特殊业务情况,完善清算时间等要求;删除大额支付系统推广相关要求。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删除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重复内容;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计费管理子系统已转由清算总中心自行负责,不再纳入制度范围,删除相关内容;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已停止运行,相关业务已纳入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修改相关规定;增加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相关内容;增加行名行号管理子系统相关内容;根据人民银行分行名称变更、清算中心职责承接等实际情况,修改相关名称以及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内容。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已新增即时转账功能,用于办理券款对付、轧差净额和外币资金拆借等业务,增加相关内容;删除已不适用的报文编号,更新报文名称;根据人民银行分行名称变更、清算中心职责承接等实际情况,修改相关名称以及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内容。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kai@pbc.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修改支付系统相关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支付系统相关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
附件1.《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
附件2.《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
附件3.《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
附件4.《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