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0 07:25:50 股吧网页版
新疆激活资源区位双优势 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开局起步“十五五”·专题新闻发布)
来源:人民日报

  5月9日,开局起步“十五五”新疆专场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表示,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新疆始终把“国家需要什么、新疆能干什么、群众期盼什么”,作为谋划重大任务、布局重大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筑牢农业稳产“压舱石”。“十四五”时期,新疆粮食单产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总产增量占全国增量的18.7%、居全国第一。同时,棉花产量连续4年占全国九成以上。未来5年,新疆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力争到“十五五”末粮食产量达到520亿斤,棉花产量稳定在560万吨左右,林果产能保持1400万吨,肉类总产量增至235万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作出新疆贡献。

  打造资源供应“稳定器”。全面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来,新疆新形成和巩固18处大型能源资源基地。未来5年,新疆坚持以“矿”赋能,推动关键矿产“找得到”“采得出”“储得住”“用得好”,发展壮大油气生产加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产业集群。

  畅通能源输送“大动脉”。目前,“西气东输”涉及28个省区市、400余座城市,惠及5亿人口;“疆电外送”连续6年突破千亿千瓦时。未来5年,新疆将坚持逐“绿”而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多场景、多业态绿色电力就近消纳,加快“疆电外送”通道建设,有力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以区位之利为开放引航

  新疆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向西开放桥头堡。“十四五”时期,新疆外贸进出口实现千亿元级“四连跳”,2025年达5203.7亿元。

  发挥沿边优势搭平台。高标准建设新疆伊犁产业协作园区,支持乌鲁木齐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设立喀什、阿拉山口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同时,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式开放平台矩阵,推动多区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能级提升。

  发挥枢纽优势拓通道。新疆加快建设联通亚欧的国际交通枢纽,推动中吉乌铁路、中哈第三条跨境铁路加快建设,打造乌鲁木齐、霍尔果斯、阿拉山口智慧口岸示范,优化新疆1天、国内2天、中亚3天的“123快速物流圈”。

  发挥开放优势谋合作。新疆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以中亚五国等周边国家为重点,深化多层次、宽领域国际合作,用好中国—中亚减贫合作中心和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等多双边合作机制成果,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同时,办好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展会,进一步开拓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朋友圈”。

  以产业之新为未来赋能

  如何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迎春表示,新疆着眼于“三个三”,不断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更好支撑和带动新疆产业体系整体跃升,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路并进”完善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油气、煤炭、矿产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等产业在全国产业分工中更具竞争力;布局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发展先进装备、低空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围绕“三个领域”培育新兴产业。一是抓先进装备,扩大输变电、新能源等装备领先优势,培育壮大新型储能、农机装备、智能纺织机械等特色装备制造产业链。二是抓低空经济,因地制宜拓展低空应用新业态,推动低空航空器在物流运输、文旅、农林植保等多场景广泛应用。三是抓新材料,大力发展高纯铝、电子铝箔、硅基新材料等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跃升。

  抢占“三个赛道”布局未来产业。抓人工智能,加快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速培育一批高价值应用场景;抓生物制造,强化科技引领,积极布局合成生物,推动化学原料药向制剂、生物基材料延伸,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生物制造产业集群。抓绿色氢基能源,支持开展规模化绿电制氢,推动绿色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把无限“风光”变成绿色燃料。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