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1:38:30 股吧网页版
首季利润和毛利率下滑、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中交设计业绩说明会释疑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0720_0

  5月12日,中交设计(600720)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了公司日前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情况。于说明会上,中交设计回应了投资者就公司首季利润和毛利率同比下滑及市值下跌等的提问。

  公开资料显示,中交设计主营业务是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试验检测、监理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项目规划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前期咨询评估、招投标咨询、代政府审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等业务。

  业绩方面,4月29日,中交设计公布2026年一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16.86亿元,同比上升0.69%;归母净利润为7144万元,同比下降23.9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491万元,同比下降16.67%;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1.18亿元,同比下降4.2%。

  3月30日,中交设计公布2025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110.60亿元,同比下降11.05%;归母净利润为14.55亿元,同比下降16.9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77亿元,同比下降15.76%;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53亿元,同比负转正。

  有投资者问:中交设计2026年一季度营收小幅增长,但利润和毛利率同比下滑的原因是什么?

  中交设计回应称,原因一是今年一季度坏账转回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勘测阶段外包成本较高导致成本增幅略大于收入增幅。

  有投资者问:公司一季度营收和利润数据占全年比重较低,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是否有季节性原因?

  中交设计回应称,建筑设计行业具备明显季节性特征,一季度受春节假期、项目立项及开工节奏延后影响,新项目签约、图纸交付及回款确认进度偏缓,业务落地集中在二至四季度,因此一季度营收和利润天然处于全年相对低位,属于行业常态,不代表公司经营基本面变化;现金流方面一季度为业务筹备集中期,薪酬、办公及项目前期服务等刚性成本支出先行发生;二是行业结算回款存在滞后性,一季度项目收入尚未到集中回款节点,应收款项回笼偏少;支出前置、回款延后叠加季节性因素,导致当期经营现金流阶段性为负,后续随着二季度项目交付、回款集中落地,经营现金流将逐季改善回归常态。

  有投资者问:针对贵公司市值下跌,有无措施来改善现状?

  中交设计回应称,公司一直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充分重视投资者关切。股价波动是行业宏观周期、资本市场整体情绪、板块估值分化、市场资金偏好等多重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近期传统基建设计板块阶段性受资金关注度偏低,存在明显的估值压制。一方面公司始终专注扎实做好主业经营,持续深耕国内外勘察设计主业,稳固核心市场份额,抢抓“一带一路”、干线公路、城市更新、新基建等增量订单,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严控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质量,以稳健的经营基本面夯实公司内在价值。另一方面公司正积极探索实施中期分红、一年多次分红等提升投资者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资本市场、广大投资者的顺畅沟通,及时传递公司经营亮点与发展规划。

  有投资者问:证监会鼓励并购重组,公司有无收并购的计划?收并购的方向是怎样的?

  中交设计回应称,公司非常重视收并购等资产整合工作,力争在“五全四大五型”领域和跨产业、跨领域融合方面加强布局,找到轻资产、商业模式成熟、发展前景好的标的,通过并购解决增量业务发展问题,打造增长曲线。公司重点关注具备地下空间、智慧交通、低空经济、交能融合、智能化专业化建筑综合体设计等领域系统性成套技术、设计和全过程咨询能力的标的企业。

  有投资者问:请问公司目前同业竞争解决和资产注入进展如何?

  中交设计回应称,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重组上市方案中作出的承诺,以设计板块的专业化、国际化和产业链协同为目标,经综合评估后,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整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投资者问:公司认为未来设计行业会如何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哪里?

  中交设计回应称,近几年建筑设计行业整体处于阶段性调整周期。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国家有望加速落地重大基建、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并配套出台专项政策与资金支持,行业将迎来结构性回暖契机。公司作为国内建筑设计领域龙头企业,具备雄厚科研底蕴与领先技术实力,经营根基稳固、业绩韧性较强。我们将充分依托自身专业优势,抢抓政策红利与行业复苏机遇,持续拓展优质业务订单,稳健提升经营质量。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