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中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中国正式实施。落地以来,中国第三支柱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开户热、缴存冷、投资意愿低”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如何破解居民养老投资的参与困境、提升长期投资体验,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近日,盈米基金董事长肖雯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借鉴美国成熟养老金市场的发展经验,结合中国基金投顾业务的制度创新,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中引入投顾服务,有望成为推动中国个人养老金业态加速发展的“弯道超车”之路。
美国养老金业态壮大的三大关键因素
在肖雯看来,美国个人养老金业态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除了“税优政策”持续优化外,在推广执行层面还有三个关键因素。
第一,美国建立了“三自动、一免责”的默认机制。这一机制系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Pension Protection Act, PPA)所创设的一系列制度创新,主要适用于401(k)等雇主养老金计划,具体包括自动加入、自动投资、自动递增并且对默认投资免责。
第二,是第二支柱向第三支柱的“迁移机制”,是指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可通过转存和迁移保留雇主计划的资产延税状态。肖雯介绍说,美国第二支柱向第三支柱的资金迁移比例相当可观,根据ICI统计,2021年已有57%的传统个人退休投资账户(IRA)包含第二支柱转账资产,其中85%的持有人选择将全部雇主养老金资产转入IRA账户。
另外,美国发达的投资顾问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肖雯告诉记者,除第一支柱外,美国投顾深度参与了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的投资咨询和委托管理。在肖雯看来,投顾业务与个人养老金业态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成就”的关系。
管理型投顾与“三自动、一免责”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中国的实际落地操作层面,肖雯认为,中国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与投顾业务结合方面,存在着默认制度之外的“弯道超车”的可能。
2019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引入“管理型投顾”。《通知》明确,管理型投顾系指试点机构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约定,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
肖雯认为,某种程度上,中国的管理型投顾与美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中的“三自动、一免责”机制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在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引入投顾服务,并进一步将银行理财、场内ETF等品种纳入投顾品类,会进一步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尤其是国内第三支柱的发展。
肖雯表示,当前中国已就基金投顾业务出台了相关制度规范,只需监管部门进一步出台政策,允许在基金投顾的可投资品种范围内纳入银行理财、场内ETF及银行存款等品种,并将基金投顾与个人养老金第三账户有机衔接,即可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三自动、一免责”式的默认制度安排。
“以盈米基金的投顾业务为例,投顾为客户提供多元资产配置的解决方案,客户将交易选择权全权授予投顾。”肖雯告诉记者,相较于美国式的默认制度安排,这一协同推进路径显然更为简便、更易于操作,有望为中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打开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