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5月13日发稿,已有72家人身险公司发布今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整体来看,在偿付能力过渡期政策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大部分人身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守住了“达标线”,但同时超八成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下滑,部分公司偿付能力面临较大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人身险行业整体的资本补充需求仍然较大,要用好发债、增资扩股等外源性增资手段。同时,要从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投资收益等方面优化公司经营,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保证偿付能力达标,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多数公司在“达标线”之上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核心指标。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达标的险企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业界称“‘偿二代’二期”)自2022年开始实施,较此前的监管规则更加严格。不过,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监管部门申请,对受影响较大的风险因子申请暂缓执行“偿二代”二期规则。这一过渡期已于2025年末正式结束,因此,保险公司今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情况备受行业关注。
根据偿付能力报告,从定量指标来看,截至一季度末,上述72家人身险公司中,仅1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从定性指标来看,仅1家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属于不达标公司,还有1家公司未披露该项指标。
整体来看,在“偿二代”二期过渡期结束之后,人身险公司仍保持偿付能力充足,72家公司中有69家属于偿付能力达标险企(不包括未披露风险综合评级的险企)。对此,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优化风险因子,下调部分投资产品的风险因子,减少对资本的占用;二是监管机构对新规执行总共设置了4年过渡期,保险公司对此已有较为充分的准备,通过发债增资等渠道补充资本;三是近两年险企经营向好、资本市场表现出色,保险公司利润持续增长,增强了资本补充的内源性力量。
资本补充需求仍然较强
尽管一季度大部分人身险公司守住了偿付能力“达标线”,但不可否认的是,72家人身险公司中,八成以上的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环比有所下滑。此外,还有部分险企尚未按时发布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整体来看,人身险公司资本补充的需求仍然比较强烈。
根据监管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为重点核查对象。
据统计,72家已披露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人身险公司中,69家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20%,其中61家公司的该指标高于130%。有2家公司尽管处在“达标线”之上,但低于120%,属于监管重点核查对象,1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属于不达标公司。
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来看,仅1家人身险公司低于50%,其余险企都在“达标线”之上,不过,有两家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非常接近60%的重点核查线。
天职国际金融业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尽管2025年的十年期国债利率有一定回调,股票市场的亮眼表现带来投资盈利,但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仍延续了前几年的下行势头。因此险企需要计提更多的准备金,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下降。
同时,徐昱琛表示,“偿二代”二期过渡期的结束对部分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产生了较大影响,也使得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下降的公司数量占比较大。
在三峡人寿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3.46%,偿付能力充足,但因最低资本增加,较上季度末下降64.64个百分点。其中,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较上季度末增长20.33%。该公司表示,这主要是“一司一策”过渡期政策到期,上调疾病发生趋势因子,导致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增加较多。此外,光大永明人寿、中意人寿、民生保险、北京人寿、信美相互人寿等保险机构在分析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化时,也提到了“偿二代”二期过渡期政策结束这一因素。
展望未来,周瑾认为,预计市场利率中枢会在双边波动中继续下行,人身险公司的净资产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分红产品转型和数智化能力建设都需要资本和资源的投入。因此,其资本补充需求仍将处于高位,险企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仍会保持活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