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关系,浙海德曼两股东遭监管警示!
来源:理财周刊-财事汇
5月14日,浙海德曼(688577.SH)两名股东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对蒋仕波、高雅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浙海德曼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高雅萍、蒋仕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5.22%股份”,高雅萍、蒋仕波两位股东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蒋仕波、高雅萍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浙海德曼主营业务为数控车床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浙海德曼2026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4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6.53万元,同比增加680.22%。
截至5月15日9点55分,浙海德曼的股价78.19元/股,总市值87亿,市盈率135。(《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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