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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5 18:11:20 股吧网页版
年度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出炉,多项“首例”落地彰显监管零容忍态度
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萌

  5月15日,时值第八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年度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2026)。案例涵盖了破产重整、先行赔付到操纵市场追责、网红非法荐股打击等多个维度,多项“全国首例”案件落地。

  案例一:金通灵破产重整落地,保障特别代表人诉讼超4万名投资者,在2026年春节前拿到现金赔偿款。该案深化府院联动,在江苏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中探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和破产重整的协同推进,实现了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双重目标。

  案例二:第五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锦州港案覆盖A、B股投资者。该案系全国首例同时涉A、B股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目前,沈阳中院已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查询公告,正在加快审理该案。

  案例三:五矿证券先行赔付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1.78亿元。该案系新《证券法》后首单独立适用先行赔付制度的案例,是《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发布后首单由派出机构负责推动的先行赔付案例,也是北交所上市公司首单先行赔付案例。

  案例四:全国首批“普通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案例落地,高效集约解纷。该案首次探索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推进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高效化解,多起案件次第落地,切实提高赔偿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充分彰显了中证投服中心支持诉讼、辖区证券调解组织同步调解诉调有效衔接在证券虚假陈述群体性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价值,为集约高效化解群体性证券纠纷树立了可复制的良好标杆。

  案例五:海南省某退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延期赔付”调解方案得到司法确认。该案系行政、司法、调解组织三方协同,在“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下“延期赔付”的实践探索,不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更是精准平衡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纾困需求,为批量化解退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经验”。

  案例六:针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操纵股票价格事件,中证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提起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该案标志着第2单操纵市场“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案件落地,也是中证投服中心在操纵市场民事追责领域的有益探索,对于推动操纵市场民事责任落实、丰富类案实践、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等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七:全国首例“破产重整+引导调解”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调解案。该案系全国首例“破产重整+引导调解”案,属于投资者行权维权的典型案例。依托证券融合法庭,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嵌入柔性调解,将投资者损失赔偿与上市公司债务化解和经营能力恢复统筹推进,为涉众型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创新样本。

  案例八:赛为智能虚假陈述支持诉讼案同步追究“首恶”与“帮凶”责任该案中,法院明确将未被行政处罚的配合造假方纳入民事追责范围,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具有很强的创新示范意义及震慑作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例九:浙江局从严查处系统首单自媒体“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案。具体来看,知名财经论坛博主金某荣通过“提前建仓-发帖荐股-反向卖出”的“抢帽子”手法,半年内操纵32只股票,非法获利 4000 余万元,浙江局对金某荣罚没合计8000余万元,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平台针对涉案账号也采取了封号处理。该案为证监会系统依法整治互联网“大 V”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十:创新行刑衔接,严打网红非法荐股,守护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来看,网红王某以“京圈富少”人设,通过展示租赁的豪车豪宅、伪造投资收益截图,在抖音等平台吸引百万粉丝,以收取高额会员费、入群费的方式,向粉丝提供无资质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诱导投资者买卖股票,造成大量投资者亏损,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物,发还部分被害人损失,用涉案资产折抵罚金,实现对违法者的刑事惩处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双重落地。

  此外,新三板市场首例打击第三方公司配合造假案、中证投服中心首单针对短线交易归入权的股东代位诉讼案、ST诺泰虚假陈述支持诉讼案(全国首例“示范案件+先行判决”) 等一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件也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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