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5日电汇成股份15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郑瑞俊、闫柳、奚勰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6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汇成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12月,公司与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璞”)共同对公司关联法人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2025年7月,苏州芯璞与公司关联法人合肥万诺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诺康”)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供投资款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郑瑞俊、时任财务总监闫柳、时任董事会秘书奚勰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汇成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郑瑞俊、闫柳、奚勰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汇成股份是集成电路高端先进封装测试服务商,目前聚焦于显示驱动芯片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以前段金凸块制造(Gold Bumping)为核心,并综合晶圆测试(CP)及后段玻璃覆晶封装(COG)和薄膜覆晶封装(COF)环节,形成显示驱动芯片全制程封装测试综合服务能力。
业绩方面,2026年一季度,汇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11亿元,同比增加9.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0.92万元,上年同期为4058.88万元。
二级市场上,汇成股份15日收涨0.68%报19.3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