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广东明珠(600382)以10%跌停收盘。当日晚间,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司称,关注到有媒体发布涉及公司“困在业绩补偿里的广东明珠:实控人张坚力尚欠2亿,逾期或将触发ST风险”等报道。公司就此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需向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项为约4.76亿元。公司已向张坚力发出付款通知,并积极督促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尽快完成现金补偿义务。

广东明珠称,截至目前相关进展包括三方面。
首先,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留置款共计约2.18亿元(本金),前述现金分红款项及其在留质存续期间依法产生的全部利息,专项用于偿付部分业绩补偿金。
其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获得的全部现金分红款,将于公司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直接、全额、专项用于偿付部分业绩补偿金。
公司4月22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珠矿业公司2022年—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事项的公告》(简称“业绩补偿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计留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分红共5034万元。
第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表示将尽快筹集资金偿还应付的剩余业绩补偿金。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触发ST风险的情形。”广东明珠在澄清公告中称。
前述业绩补偿公告提示,张坚力需在相关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向广东明珠支付补偿现金金额4.76亿元。
而张坚力能否按期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成为前述媒体文章质疑的焦点。
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有媒体于5月16日发布题为《困在业绩补偿里的广东明珠:实控人张坚力尚欠2亿,逾期或将触发ST风险》的文章。该文章称,相关专户留质分红款共计2.68亿元,仍存在2.08亿元的业绩补偿资金缺口。根据20个工作日的期限计算,张坚力的还款截止日为5月22日。该文章分析,广东明珠曾于2021年回复上交所问询函表示,若业绩补偿到期无法兑付,无法兑付的补偿金额将构成张坚力新增资金占用。该媒体引述受访律师分析称,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到2亿元及以上,或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及以上,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归还的,交易所可实施ST(其他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