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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01:44:10 股吧网页版
年内8家险企合计发债规模超180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批复,同意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19日,年内已有8家险企发行用于资本补充的债券,合计规模超180亿元。受访专家表示,展望未来,预计险企资本补充渠道将日益多元化、常态化,行业资本配置将持续优化,驱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批复显示,同意同方全球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的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

  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主要用于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满足监管对资本充足性的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一季度,同方全球人寿实现净利润0.03亿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1.81亿元。截至一季度末,同方全球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1%,这一数字自去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降,且在基本情景下的下季度预测值为146%,将进一步下降。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同方全球人寿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可以拓宽该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为其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撑。

  今年以来,险企发债步伐有所放缓。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5月19日,共有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人寿”)、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仁和人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保险”)和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家险企发行总计8只债券用于资本补充,发行规模合计180.7亿元,同比下降6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从长期来看,险企的发债趋势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其自身的业务需求和战略规划、监管政策的变化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例如,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加剧,险企可能需要更多的资本来支持其业务扩张和风险控制;监管政策的调整也可能对险企的发债策略产生影响。

  龙格表示,对险企而言,需要在发债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监管政策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保险公司使用永续债作为资本补充工具。

  保险公司永续债的全称是“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

  就永续债和传统资本补充债的区别,中证鹏元研究发展部史晓姗表示,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永续债可以纳入核心二级资本,而传统资本补充债可以纳入附属一级资本,分别可以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近年来,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常态化。数据显示,2025年,险企发行永续债规模总计达558亿元,占当年发行相关债券总规模的一半以上。

  在今年已发行的8只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中,有3只为永续债,分别是中信保诚人寿发行的“26中信保诚人寿永续债01”、招商仁和人寿发行的“26招商仁和人寿永续债01”和中邮保险发行的“26中邮人寿永续债01”。3只永续债合计规模为85亿元,占年内险企已发行债券规模的47%。

  展望未来险企发债趋势,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产品经理苏晓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受偿付能力监管要求趋严及低利率环境下资产端压力的影响,预计险企资本补充需求仍将保持高位,且补充渠道将日益多元化、常态化。利用资本市场发行永续债、次级债或股权融资进行资本补充将成为重要趋势,特别是对于上市险企而言,市场化融资手段的运用将更加频繁。同时,资本补充将进一步呈现分化态势,未来行业资本将加速向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机构集中,通过资本优化驱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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