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新规来了!“四个支柱”监管要求出炉
来源:券商中国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明确对保险资管公司的监管导向和监管重点。
“主要是围绕着‘四个支柱、四项目标、16项核心要素’提出的监管要求。”一位保险资管业人士称。
券商中国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四个支柱的监管内容涉及受托责任和投资者保护、系统性风险防范、市场效率与稳定性、金融稳定与宏观审慎。
其中,第一支柱是受托责任和投资者保护。规范保险资管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重点关注的四个核心要素包括规范履职尽责、强化信息披露、防范利益冲突、加强投资者教育。
第二支柱是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保险资管公司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防止引发或放大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重点关注控制风险敞口、清理通道业务、合法合规性审查等要素。
第三支柱是市场效率和稳定性。规范保险资管与金融同业的关系,主要目标是营造公平、透明、有效的发展环境。重点包括统一监管规则、加强自律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分类监管等要素。
第四支柱是金融稳定与宏观审慎。主要规范保险资管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主要目标是管控资管机构集体行为对宏观经济社会稳定的影响。核心包括引导回归本源、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压力测试、加强逆周期调节。
监管部门强调,保险资管要坚持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不搞同质化、“内卷式”竞争,要有序竞争,避免市场乱象。同时要求,保险资管要聚焦主业,依托“长钱长投”的资源禀赋和优势特点,更好投身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
截至目前,保险资管机构共38家,它们是40万亿元保险资金的主要管理机构,同时受托管理养老金、银行理财资金等数万亿元业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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