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14:45:41 股吧网页版
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25项立法项目纳入北京年度立法
来源:中国经营报

  5月19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6年,北京市重点围绕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超大城市治理、提升首都安全水平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25项。

  其中,审议项目13项,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博物馆条例等9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4项政府规章,此外还有预备项目1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政府规章4项。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爱声介绍,今年立法工作紧扣“十五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方面,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博物馆条例(草案),修订出台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废止长城管理办法,并开展旅游条例(修订)、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相关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开展供水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在加强超大城市治理方面,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草案)已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拟修订起草养犬管理规定、起草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废止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调研论证工作。

  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拟审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就业促进有关立法、湿地保护条例(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修订)调研论证工作。

  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拟修订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开展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修订)调研论证工作。

  此外,根据国家和本市清理工作安排,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王爱声介绍,立法工作计划编制过程大体分为立法项目建议征集、立法项目筛选论证、开展立法协商和市委、市政府审议决策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各有侧重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本市地方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王爱声介绍说,东华门街道司法所提出立法建议34条,左家庄街道司法所提出16条,中关村街道司法所提出12条。同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性法规项目建议征集工作,共收到市级部门、各区政府、社会组织、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项目建议244项。

  王爱声表示,北京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创新,2025年12月公布了新一批4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包括四种类型:17个区域综合型联系点,实现全市辐射;4个基层群众型联系点,直面民生一线;16个行业专业型联系点,汇聚专业力量,强化立法智库支撑;4个新兴业态型联系点,聚焦前沿领域,有效弥补传统民意渠道覆盖不足的短板。四类联系点功能互补,向社区、单位、行业和新领域辐射,全方位汇集多元主体诉求。同时,依托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两个枢纽型实体服务平台,初步形成“1+2+41”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格局。

  “例如,立法工作中针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测绘地理信息、人工智能、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等专业性强的领域,充分发挥行业型、专业型联系点优势,吸收专家学者、实务骨干、一线从业者进入工作专班,深度参与研究起草,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王爱声说。

  据介绍,在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征集过程中,有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出85条立法项目建议,23条被吸收采纳,主要涉及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监察司法、社会民生、教科文卫等方面。

  “有些立法项目建议很有价值,具有前瞻性,立法条件眼下还不成熟,没有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今后我们想结合立法计划的制度建设,建立立法项目库,形成一个完整、可持续的立法预测、项目储备、研究探索、推动转化和信息反馈工作系统。”王爱声透露。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