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盘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或“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向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淦冠厨”)提供的财务资助出现逾期,逾期本金合计69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453%。该笔逾期款项由三笔分期逾期资金累计形成,目前相关诉讼已尘埃落定,公司均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且因银淦冠厨未履行义务,法院已裁定其自动撤回上诉,后续公司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据悉,银淦冠厨因经营困难无力还款,款项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对该笔逾期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告披露,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为参股公司银淦冠厨,历史财务资助逾期本金合计69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453%,公司已取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后续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银淦冠厨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后续款项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正通过司法途径全力追偿,并已对财务资助款项对应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年计划向银淦冠厨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财务资助,有效期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类议案,2023年度计划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可滚动使用,按年利率5%收取资金使用费,已资助余额699.20万元的年利率一并调整为5%。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9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2月3日发布公告披露逾期情况,对应逾期本金分别为29.20万元、255万元、41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三笔财务资助逾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合计为699.20万元。
2024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就29.20万元逾期款项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银淦冠厨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律师费等费用,朱光、田书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5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2026年3月9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就255万元和415万元合计670万元逾期款项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银淦冠厨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律师费等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银淦冠厨未履行相关义务,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后续将继续追偿三笔逾期财务资助款项,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发现款项逾期后已停止新增财务资助,积极采取催收、诉讼等法律措施追偿。截至公告日,逾期本金69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逾期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追偿进展,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银都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30亿元,同比下滑0.84%;归母净利润4.87亿元,同比下滑10.04%;扣非归母净利润4.12亿元,同比下滑17.29%;基本每股收益0.8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94%;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4.35亿元,同比下滑31.52%。
公司在年报中表示,2025年度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及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给行业整体经营带来了一定压力。
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2.05%;归母净利润4139.29万元,同比下降79.27%;扣非净利润5443.50万元,同比下降51.54%。主要因汇兑损失增加、毛利率下降及上年同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基数较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