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21:29:40 股吧网页版
ST华谊实控人王忠军新增4000万股拟被拍卖,公司因60万款项成老赖
来源:中新经纬

K图 300027_0

  中新经纬5月20日电 ST华谊2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通知,王忠军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知并经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王忠军所持4000万股公司股份拟被拍卖,拍卖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0时-2026年6月23日10时。

  ST华谊公告截图,下同。

  ST华谊表示,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此前,ST华谊于2026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知并经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7000万股股票拟被司法拍卖,后在拍卖前由法院依职权撤回。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忠军、王忠磊合计持有ST华谊2.29亿股,均已被冻结;其中2.36亿股被拍卖。

  ST华谊称,王忠军、王忠磊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除王忠军、王忠磊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和其他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王忠军为公司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之外,王忠军和王忠磊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忠军和王忠磊没有被标记的股份。

  ST华谊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ST华谊于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ST华谊称,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磊所持公司1130万股股份拍卖已完成,上述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ST华谊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持有的公司2800万股股票拟被司法拍卖。

  ST华谊称,截至目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华谊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及王忠磊所持公司共计7930万股股份拍卖成功并且完成过户,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ST华谊提示,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低,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由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没有在公司担任董事的情况,所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和实际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ST华谊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以公司公告为准。

  5月1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应支付本息暂计60.84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Wind显示,ST华谊是中国大陆知名的综合性娱乐集团,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在1994年创立,公司于1998年正式进入影视界,开发、制作及发行了众多广受欢迎的影视作品;2009年10月率先登陆创业板,成为中国影视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财务方面,自2018年首次出现年度亏损以来,华谊兄弟已连续多年深陷亏损泥潭,截至2025年,公司已连续8年净亏损,累计亏损近85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20日收盘,ST华谊跌2.56%报1.90元/股,最新市值53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