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直连政策迎来重大升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月20日公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下称688号文),突破此前绿电直连政策对单一用户的限制,正式开启多用户“共享”绿电直连时代。新政加持下,绿电直连的扩张和零碳园区的规模化落地将提速,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和企业绿色电力消费带来实质性利好。
688号文提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及其内部资源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当前,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以上,未来碳排放双控政策将逐步覆盖更多高载能行业,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利于拓展新能源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为此,688号文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688号文还明确,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出现,源于绿电供需双方的矛盾与错配。一方面,国内外碳控排政策日益收紧,产业端转型的绿电需求呈爆发式增长,单一的绿电直连供应模式无法满足产业集群、园区类多主体的集中用能需求;另一方面,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但并网消纳风险陡增,全国弃风弃光现象再度加剧,尤其是“三北”地区消纳压力突出,东中部地区分布式光伏消纳挑战增大;上述情形下,跳出传统绿电直供的模式桎梏变得尤为迫切。
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委会副秘书长吴俊宏认为,688号文最核心、最具突破性的创新在于彻底改变了绿电直连仅服务单一用户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向多用户聚合供应的跨越,精准破解了零碳园区、产业集群绿电供应的核心痛点。
他分析称,在原单一用户绿电直连模式下,政策仅支持单个企业、单个工厂与新能源项目直接连线,这种模式适用于独立的大型零碳工厂、单体大型数据中心。但面对包含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的零碳园区、产业集聚区时,完全无法适配。一方面,园区内企业分布密集、用电需求分散,为每一家企业单独架设直连线路,不仅施工难度大、建设成本飙升,还会引发线路规划、土地使用等一系列问题,不具备实际操作可行性;另一方面,零散的单一直连模式无法实现园区绿电的统一调配、高效利用,难以达成园区整体零碳的建设目标。
若选择增量配电网模式,虽然能解决多用户新能源直供问题,但需要完成项目审批、电网规划、配电区域划分、运营资质等一系列复杂流程,投资周期长、资金门槛高、管理难度大,对于多数中小型园区、产业集群而言,落地风险较高。“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出现,完美平衡了实用性与便捷性:既避免了单一用户直连的狭隘性与资源浪费,又规避了增量配电网的复杂性与高门槛,用最简捷、最高效的方式实现了多主体绿电集中直供。”吴俊宏说。
针对多用户协同难、管理分散的痛点,688号文要求厘清权责主体。文件提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体作为项目主责单位;项目主责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也可以由电源方或负荷方一方单独投资组建,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不含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投资组建。
北京电链科技双碳事业部总监、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天工智库中心特聘研究员郑颖剖析称,688号文明确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不仅贴合当前我国的产业升级方向,也精准对接了未来重要的增量负荷需求,通过多用户绿电直连方式,一方面可充分挖掘新兴产业用电需求,成为存量及新增新能源项目就近消纳的重要驱动力;另一方面可实现新增负荷就地就近供电,有效降低大规模新增用电负荷对公网系统运行的冲击与压力。此外,688号文适时确立小时级溯源与匹配机制,既是顺应国际规则演进趋势,也是我国适度超前布局、对接国际绿色低碳合规要求的重要制度基础。
远景能源副总裁、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孙捷认为,绿电直连从“一对一”到“一对多” 带来多重利好。
具体而言,从之前“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扩展为“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利好存量负荷范围扩展;单用户模式门槛高、风险集中,适合大型独立企业,但难以惠及中小企业和园区,多用户模式将绿电直连的准入门槛降至中小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利好园区负荷;利好电网已投运变电区域开展绿电直连;政策提到,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投资组建,利好地方政府积极性;利好分布式光伏跨厂区售电,园区屋顶光伏不再只是各家企业独立“自发自用”,可以整合成园区级的统一电源,向多家企业协同供绿电,“对于存量光伏资源丰富的工业园区而言,这是一条无需新建大规模电源即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的实操路径。”
孙捷同时强调,新政明确绿电直连项目内部各用户可按照每个时段用电量占比确定自发自用电量,实现小时级新能源发用电量匹配。这意味着,度电从何处发、何时发、流向哪个企业,全程记录、精准核算,对接了欧盟CBAM碳关税对小时级溯源的认证要求,是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最有竞争力的长期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