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22:56:31 股吧网页版
收购先导电科失败,衢州发展董事长付亚民:不存在与先导方其他合作方案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0208_0

  5月17日,衢州发展(SH600208,股价3.56元,市值302.92亿元)披露公告,宣布终止购买先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受此影响,衢州发展连收三个跌停板。

  5月20日下午,衢州发展召开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回答投资者提问。

  衢州发展前身是新湖系旗下新湖中宝。2023年至2024年,通过两次转让,衢州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工控”)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后又将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更名为“衢州发展”。

  此前拟借收购转型

  衢州发展主要从事房地产和海涂开发。2025年,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9亿元,同比下降78.23%;实现归母净利润2.61亿元,同比下降74.29%。

  实际上,2025年衢州发展就已经筹划转型。当年8月12日晚间,其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稀材”)等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先导电科95.455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据悉,先导电科致力于先进PVD(物理气相沉积)溅射靶材和蒸镀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从事高纯稀散金属及化合物的回收提纯、制备和销售业务。先导电科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型划分,主要包括溅射靶材、蒸镀材料和高纯金属及化合物三类。

  衢州发展认为,先导电科主要产品溅射靶材未来市场空间广阔,随着物联网、大数据、新型显示、太阳能电池、节能玻璃等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应用领域的发展,溅射靶材的终端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全球溅射靶材市场规模仍将持续稳定增长。

  而衢州发展也想借此收购,快速建立起具有竞争力的高端材料业务板块,驱动上市公司加速向高科技产业集团转型。

  其表示,本次交易若完成,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结构向硬科技实体制造转型,助力公司快速切入高科技新材料赛道;将有力扩充公司业务链条,显著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营业收入,扩展主营业务范围,直接为公司在先进新材料领域的实体制造业务提供发展平台,赋能高科技投资布局,增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韧性。

  不过,由于先导电科股东结构多元,其股东类型涵盖央企、地方国企、民营资本及产业基金等各方主体,各方诉求存在差异,其各股东在交易定价与核心条款上仍存在较大分歧,难以达成共识。

  最终,衢州发展终止了这项收购。

  不存在与先导方其他合作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衢州国资还持有多个先导本地项目股份,比如浙江先导智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芯”)、浙江先导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微电子”)。

  先导智芯有三大股东,先导稀材、衢州智造安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32.2%和16.8%。而后两者均为衢州国资。先导微电子有两大股东,先导稀材、衢州绿石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1%和49%,后者同样具有衢州国资背景。

  因此,就有投资者提问,对于衢州国资持有的先导本地项目(如先导智芯、先导微电子等)后续是否有分批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

  对此,衢州发展董事长付亚民表示:“公司不存在与先导方的其他合作方案。”

  另外,衢州发展表示,本次重组终止,不会动摇公司的转型决心,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升级战略路径,以更稳健、更务实、更可持续的方式推进高科技产业布局。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