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ST葫芦娃(60519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董事长刘景萍、财务总监于汇、董秘王清涛等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罚款2150万元。其中,ST葫芦娃拟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经查明,ST葫芦娃、刘景萍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ST葫芦娃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通过虚增药品价格虚增营业收入,未准确计提配送费、仓储费、运输费等,导致ST葫芦娃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葫芦娃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019,632.03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04.4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1%。ST葫芦娃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42,600,971.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19.9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2025年4月29日,ST葫芦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此外,ST葫芦娃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9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对ST葫芦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ST葫芦娃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ST葫芦娃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ST葫芦娃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七)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资料显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及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儿童药、成人药、保健品。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01亿元,同比下降36.27%;归母净利润为-2.87亿元,同比下降4.7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20亿元,同比增长1.78%。
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6亿元,同比下降56.61%;归母净利润为-2895.83万元,同比下降218.9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450.61万元,同比下降315.98%。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20日收盘,ST葫芦娃下跌2.65%报6.61元/股,总市值约26.45亿元,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