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地方中小银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发布关于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的公告。
例如,5月19日,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提到,自5月20日起,客户在该行办理新签订合同的线下贷款业务,在贷款发放前,需与该行签订《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或《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5月15日,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
与此同时,多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深入推进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例如,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面向各地市分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印发《关于扩大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范围的通知》,将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地市,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特别是对各类融资费用进行统一明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推动降低融资费用的部门合力,以此降低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此前,全国多地已积极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助力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通常来说,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成本(贷款年化利率)和非利息成本(利息外其他融资成本费用)两部分。其中利息成本通常在贷款合同或协议文本中明确载明,而非利息成本涉及多个收费主体,一般未作明示。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一是有利于提升融资成本透明度;二是有助于压缩违规空间,杜绝隐性收费,提升金融服务的规范性;三是提升透明度倒逼银行压降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
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意味着企业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需与银行共同填写一份《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业内也称为“贷款明白纸”),清单内除了列明贷款年化利率外,还包含担保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各项非利息成本,从而让企业对各项融资成本费用做到心中有数。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提出,持续深化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在杨海平看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借助科技手段压降运营成本,强化定价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同时,将模式固化为操作规范和内控制度,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及定价透明度。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持续深化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还应构建数字化全链条监测平台,打破银行、担保、评估及登记机构数据孤岛,实现费用穿透式监管,严防成本“体外循环”。同时,设立融资成本效能评估机制,不仅要看费用降了多少,更要考核每单位融资成本带动的企业增加值,引导银行从“被动让利”转向主动优化企业资产负债表,实现金融与实体的价值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