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满一周年之际,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当前经济形势、有关行业运行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以及宏观政策在微观层面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郑栅洁表示,将用好用足宏观政策,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同时,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加强民营经济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政企协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年来,17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陆续出台,法治效能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不断落地,推动民营经济向新向优发展。2025年,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3%。今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利润总额增长25.4%。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董事长齐向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法治护航下的民营经济发展更有韧性、更有拼劲、底气更足,民营企业真正迎来干事创业的春天。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细则,将“平等保护”的要求贯穿到招投标、政府采购、压降民企贷款成本等各个环节。健全落地督查与反馈机制,对违背公平竞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止、问责,推动制度红利充分释放。
民企创新发展势头更为强劲
座谈会上,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持续显现,民营企业受到鼓舞、感到振奋。当前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数智化和绿色化转型为企业带来新机遇,创新发展势头更为强劲。
郑栅洁表示,希望大家充分认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潜在空间,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坚持创新引领发展、规范经营管理、有效应对风险,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常态化开展沟通交流、及时倾听企业真实声音是完善宏观政策的有效途径,企业所提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都将深入研究,点面结合推动解决重建轻管、重硬轻软和发展不持续等实际问题,让微观经营主体对宏观政策更有获得感。”郑栅洁谈到。
但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风险挑战。国家统计局5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民间投资同比下降5.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下降1.9%。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分析,民间投资增速尚未回暖,折射出市场预期与政策传导的“温差”。此现象是经济转型期的“阵痛”,需以制度性破壁与精准施策打通“最后一公里”,方能释放政策红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表示,我国经济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爬坡过坎的重大关口。市场有波动、经济有起伏、结构在调整,在多重因素交织的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困难和问题是难免的,是客观环境变化带来的调整压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相关部署已密集展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提出34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治理方式、提升发展服务能力。
为持续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见效,国家发改委印发“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该行动开展时间为2026年5月至12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方案提出扎实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法律实施成效、加强经验成效总结推广、健全法律实施长效机制等重点任务,并提出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机制等18项具体举措。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李红娟表示,下一步,应从存量和增量政策着手,着力解决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扎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多方协同搭建更为广阔的舞台,支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勇担重任、善作善成,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参与现代化建设中做强做优做大。
政策红利不断释放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系统回应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权益保护等核心问题,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公平竞争”列在总则之后,单独成章。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完善了民营经济组织市场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
过去一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至106项,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等管理措施取消。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明确15类清理整治重点,各省份2025年累计梳理排查文件3.8万余件,修订或废止文件2300余件,完成全部有效问题线索核查整改,破除一批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招标投标是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发展机会的重要途径,其公平性、透明度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活力。
一年来,招标采购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招标投标”应用场景,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企业综合投标成本降低40%以上,2025年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达76.2%,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70%。
民企融资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投融资促进”一章对此作了多项规定。
从中央到地方,金融支持民企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正不断完善。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2025年底,银行对推荐清单内经营主体新增授信40.2万亿元、新发放贷款30.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比32.2%。设置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等。
田利辉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一年,民企的制度保障从“政策善意”升格为“法治权利”。法条中15处“公平”不再停留在纸面,而是逐步兑现为融资准入、并购重组、再融资条件的实质性对等。对于民企而言,最大的实惠不是一两笔资金,而是一种确定性的预期。
更多真金白银支持科技创新,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发行上市。2025年,共有58家中小企业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合计融资389亿元,其中,北交所上市企业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发行规模48.24亿元。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持续在算力等领域发放“人工智能券”,为企业使用算力服务提供补贴,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应用中试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研究员张晓兰认为,在政策护航下,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凸显。随着政策配套持续完善、创新生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将进一步充分迸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