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起,我国启动为期三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实现防非打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披露一起非法金融中介治理典型案例,犯罪团伙通过开设空壳公司、短期补缴公积金包装征信白户,实施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造成银行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长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萍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金融行业而言,该违法活动会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流失、坏账上升,扰乱正常的信贷发放秩序,拉高整体金融放贷风险,最终可能转嫁为更高的融资成本或加重整个金融体系的监管成本。对社会层面而言,此类金融黑灰产往往伴随着伪造材料、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组织化运作等操作,容易滋生上下游违法链条,滋生洗钱、逃债、非法经营等衍生犯罪。
瞄准“征信白户”实施违法套利
在这起案例中,张某某、解某某合谋实施诈骗,由解某某负责组织多名中介以高额好处费引诱外地无不良征信记录人员(以下简称“征信白户”)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将“征信白户”人员带至上海;由张某某负责开设几十家空壳公司,组织多人通过短期缴纳公积金的方式包装“征信白户”人员的信贷资质,并伪造材料,向多家银行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申领信用卡后通过POS机刷卡套现,或以购车为名向银行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车贷款。
犯罪团伙中,顾某某、李某某、徐某某等人受张某某雇佣指使,协助注册空壳公司、申领POS机、接送、带领“征信白户”人员办理手机卡、协助办理信贷业务、提供银行卡对套现资金进行转账取现等操作;于某某、刘某某、姜某某、彭某某等人经解某某招揽成为中介人员,四人通过各自渠道搜集介绍“征信白户”人员,将信息提供给解某某,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通过厘清事实,区分认定涉案“征信白户”的法律责任,对于明知是犯罪仍积极配合信用卡申领、提供资金套现、车辆购买、过户等行为的共犯,依法从严惩治;对于仅提供身份信息材料,没有参与犯罪主观故意的人员结合案情依法从轻处理,确保宽严有度,罚当其罪,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治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金融监管局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金融黑灰产风险外溢
中介招募征信白户批量骗贷案件频发,加剧金融风险,成为当前非法金融治理的关注重点之一。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此类骗贷骗卡行为的核心逻辑,是不法人员通过虚假交易、伪造材料违规占用银行信贷资金。从行业层面看,批量虚假信贷业务会直接造成银行信贷资金损失,抬升不良资产率,打乱正常信贷投放节奏。长期来看,金融黑灰产泛滥将推高全行业风控成本,额外的风控支出最终会转化为市场融资成本,加重市场主体融资负担。同时,灰色产业链极易衍生各类上下游违法活动,破坏信贷行业公平经营环境,干扰征信体系正常运转。
郑晓萍也表示,对于参与其中的人员而言,参与资质包装、虚假骗贷等行为一经发现,个人征信会留下不良记录,办理房贷、车贷、日常信贷会受到极大限制,还可能触犯法律,涉嫌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刑事犯罪。
在三年防非打非总体战背景下,除监管与机构持续整治以外,普通民众的风险防范成为阻断黑灰产链条的关键一环。薛洪言建议,普通民众守护自身财产安全,重在树立理性合规的金融观念,认识到代人虚假包装资质、参与套现或配合办理虚假贷款均属违法行为。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及个人征信信息,不随意交由陌生人代办金融业务。面对各类以“代办大额信用卡”“优化征信”为名义的中介服务,应保持警觉并及时拒绝。办理正规业务时,只选择银行官方渠道如实提交资料,不贪图不正当的借贷便利,从源头规避陷入金融诈骗与违法借贷的风险,守护好个人征信与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