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ST东时(603377.SH)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此,ST东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各方,包括上市公司、公司实控人徐雄、时任总经理闫文辉、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红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方合计罚款440万元。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ST东时2022年未对其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万元和1893.10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7%和82.33%。
北京证监局认定,ST东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北京证监局对四方当事人分别作出处罚:对ST东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徐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闫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红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落地的同时,ST东时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8亿元,同比下降23.47%;归母净利润亏损7.45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80亿元;归母净资产从2024年末的9.27亿元降至2025年末的7659.70万元,降幅达91.73%。
进入2026年,亏损仍在延续。一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下降12.71%;归母净利润亏损6694.1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5270.79万元;公司总资产32.83亿元,负债合计29.80亿元。
此外,ST东时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