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20项具体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5月21日,《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广东举行。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广东分署主任张格萍在会上表示,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为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张格萍称,《若干措施》聚焦融合发展,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对“港车澳车北上”“粤车南下”实施“一站式”监管,畅通粤港澳三地跨境通行;联合港澳研究编制并发布大湾区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推进与港澳互认合作。
聚焦科创高地,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支持扩大正面清单实施范围,便利科研用物资跨境流动;探索对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简化提交单证,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智能终端等技贸基地,创新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支持符合免税条件的进口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企业,参与“自行申报享惠”业务模式试点。
聚焦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监管制度创新。主要措施包括:支持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推广保税物流中心改革,支持综保区拓展全球检测维修、研发设计等保税服务业务,推动“保税+”业态发展;扩大跨境电商出口“先查验、后装运”试点范围,实施跨关区转关应用统一新型安全智能锁,促进跨境电商扩量提质;支持建设潮玩等产品技贸基地,鼓励特色文体产业发展。
支持横琴“澳门单牌车北上”,推动海关查验结果共享互认试点;支持前海持续完善离岸现货大豆监管服务措施,发展全球集拼分拨、全球保税维修等业态;支持南沙发展大宗商品贸易,整合仓储资源打造全球供应链中心;推进河套“一区两园”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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