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会在沪举行
共同打造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
陈吉宁阴和俊信长星王浩梁言顺讲话,龚正刘小涛刘捷王清宪出席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将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拓展至长三角,标志着中心建设从单城突破迈向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这既是顺应科技革命趋势、赢得科技发展主动的关键举措,也是深化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效益的迫切要求。今天(5月21日)下午,央地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会在上海举行。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科技部部长阴和俊、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浙江省委书记王浩、安徽省委书记梁言顺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会议。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涛,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刘捷,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出席会议。
陈吉宁指出,上海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四个放在”,坚持“四个面向”,扛起政治责任,在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指导支持下,以更大力度抓改革、以更优服务促创新、以更宽阔视野搭平台,在引领和带动长三角科技创新上展现担当作为。加强央地统筹、协同联动,坚持为国担当、勇为尖兵,坚持各展特色、各扬所长,强化规划对接、政策衔接、任务协同,与苏浙皖携手,提升基础研究整体效能和原始创新能力,联合攻关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共同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更好发挥长三角地区创新驱动的开路先锋、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阴和俊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意图,锚定科技强国建设目标,聚焦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在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顶尖人才集聚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造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推动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创新策源和龙头带动作用,支持苏浙皖各扬所长,通过空间拓展、资源统筹、政策叠加、力量协同,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养和吸引全球顶尖人才,落实重大任务和先行先试政策,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强化央地协同和部门联动,共同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落实到位。
信长星指出,江苏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朝着打造科技强国建设重要战略支点的共同目标,积极主动加强同国家有关部委对接,深度融入央地共建协同推进工作体系,建强用好国家布局在江苏的战略科技力量和重大载体平台,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积极主动支持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南京、苏州关键支点建设,协同打造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更好服务上海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积极主动与浙皖协同联动,既各扬所长又携手并进,强化规划协同、创新协同、产业协同,促进发展要素流通、经济循环畅通,不断增强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合力。
王浩指出,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全面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在上海龙头带动下,坚持紧密携手、各扬所长,以人才有序流动共享为突破口、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的文章,以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为切入点、做深做透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文章,以深化“数字浙江”建设为牵引、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以建设一流创新生态为关键、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创新浙江建设全面成势,在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上更好展现浙江担当,努力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梁言顺指出,这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战略意义十分重大,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优化重塑,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极为深远的战略考量;是共拉长板的强强联合,进一步提升长三角的创新位势,我们深切感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殷切期望,深切感到安徽的机遇难得、责任重大,一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力做好共建工作。一是在建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上贡献长板,全力服务铸造“国之重器”。二是在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上贡献长板,实施好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三是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贡献长板,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四是在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上贡献长板,共同打造全球创新资源枢纽。
会议通报了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央地共建年度重点任务安排。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药监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领导,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三省一市相关部门、地区负责同志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