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案件线索6.6万多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7亿元,为企业办实事10多万件。”
“查处违规自立项目、设立服务费等违规收费案件5900多件,退还企业13亿多元。”
“纠治行政乱查封案件440多件,释放资金近20亿元。”
“调整清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30多万人,清理不必要的执法事项40多万项。”
“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执法不作为等案件1700多起。同时,各地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免除罚款总计110多亿元。”
5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胡卫列提到,从去年3月开始到今年3月底结束,一年时间,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如何遏制趋利性执法?
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地方虽然检查次数减少了但事项还没有明显减少”,胡卫列表示,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接受检查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胡卫列表示,规范涉企检查,规范的是乱检查、滥检查,不是要求检查越少越好,更不是不检查,而是要严格依法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坚持最严的标准,实施最有力的监管,决不能搞“走过场”、卸责式检查。
专项行动期间,有关部门主动履职,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20多万件。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制发督办函6000多个、监督意见书12000多个、监督决定书1700多个。
乱罚款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如何遏制趋利性执法?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国家在治理罚款方面,这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比如“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等。但是在实践当中,以罚款来创收、牟利这样的情形仍然时有发生。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一共查处了乱罚款案件5500多件,涉案金额7.9亿元。同时,严查不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的问题。
“加强对行政罚没异常增长的动态监测。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联合财政、审计这些部门,对罚没收入增长超过20%的地方重点进行关注。”刘波提到,此外,清理罚没收入考核指标。健全罚没收入管理的制度机制。
执法手段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也公布了相关做法。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案件8947件,给企业适度的容错空间。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负责人史庆敏提到,执法手段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通过应用卫星遥感、红外成像、无人机、无人船等智慧装备手段,综合研判分析排污许可、自动监测、用电工况等多源数据,将传感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深度融合,针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搭建了相应的应用场景,构建了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的识别模型,问题发现能力显著增强。现场检查实现了“带着线索去,瞄着问题查”。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次数下降了近40%,问题发现的比例提高了10到25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林强介绍,聚焦“两客一危”车辆营运安全等重点监管领域,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利用大数据为车辆“画像”,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赋予红、黄、绿码,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既形成“无事不扰”的良好营商环境,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无处不在”的安全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李慧表示,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了180余项配套制度措施,其中有不少是与规范涉企执法相关的,比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等,进一步提高了法律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的操作性,同时积极发挥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作用,对民营企业反映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予以推动解决。
行政复议如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期间,司法部对近年来未依法履行的120件涉企行政复议决定,通过提级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了专项监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2亿多元。2025年以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6400余件。
胡卫列表示,近年来,司法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职能,切实发挥好行政立法、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多维度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其中,共清理涉及存在不平等对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1.1万多件。完善涉外法治体系,强化“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指导地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
如何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确实是一个难题,它涉及面非常广,既让企业感到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同时在具体执法过程当中,也让执法者受到很大困扰,可以说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有影响。”刘波表示,司法部推动全国各地出台了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多项,真正收到了“规范一个标准、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批企业”的效果。
刘波提到,下一步将在协调和统一执法标准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持续以“小快灵”“小切口”的方式出台意见,来指导具体适用和操作,破解执法标准不一致的难题和困扰。二是强化联合执法,让不同部门在同一个执法情境中,通过联合执法共同研究、一起解决问题,不要把这些难题留给企业。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能力。最后,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
将采取哪些举措来健全完善涉企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司法部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其中,培训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230多万人次。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防止畸轻畸重、过罚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