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03:49:00 股吧网页版
从“单向置换”到“双向赋能”多地住房“以旧换新”行动探索特色路径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全国多地密集启动住房“以旧换新”行动,呈现出模式多元化、政策精细化的新态势。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超40个城市出台相关政策,各地结合本地市场实际,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置换路径,致力于打通二手房与新房的交易堵点,加速楼市去库存进程。

  5月19日,浙江省衢州市正式启动市区住房“以旧换新”第六期活动。本期活动计划定量收购100套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旨在通过打通置换链条,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助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提振市场信心。

  日前,广州南沙区南沙开建集团正式发布了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首批试点收旧总额度达30亿元,收购范围扩大至广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存量住宅,可用于置换南沙开建旗下新房。

  5月13日,湖南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卖旧换新”,鼓励购房人、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提供旧房“帮卖”服务。鼓励“收旧换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收购二手房。推动“拆旧换新”,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对符合条件的,由房屋产权所有人自主出资对住房依法申请拆除重建,消除住房安全隐患,提升住房品质。

  “地方城投、市属国企积极入局以旧换新有着现实发展需求。”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当前各地国资平台存量房源去化压力较大,同时这类企业肩负土地市场托底、城市建设运营等重要职责,盘活存量资产诉求强烈,发力住房以旧换新成为必然选择。此外,国企本身承担保障房筹建任务,通过政策回收的存量二手房,可直接纳入保障性住房房源储备,实现存量盘活与民生保障双向赋能。

  除了更多经营主体积极入局参与,政策层面的优化升级也为住房“以旧换新”注入强劲动力。中指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此前落地的相关政策,近期各地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举措更趋细化、更具针对性。

  具体来看,模式升级,“收购转售”“拆旧换新”等模式下,参与企业类型更为多元;收购条件更为细化,如上海浦东新区明确收购房源为内环内2000年前建成,并明确面积、总价要求及收购二手房租售比要求等;收购后用途进一步扩大,如支持二次销售,用于旅居房、机关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如给予公积金政策支持、明确“解约保护期”、加大补贴力度等,有助于提升参与方参与积极性,加快“以旧换新”进度。

  除此之外,在房源利用层面,新政打破以往仅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单一用途限制,多地政策明确支持“收购转售”,快速完成旧房收购,加速新房、二手房置换。

  4月20日,佛山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通过“委托销售”“收购转售”“收购盘活”三种模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其中“收购转售”模式是房企按市场化原则,参考市场评估价与换房人协商确定收购价格,收购后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2025年12月,山东发布《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明确收购二手房的用途包括“再次销售”,鼓励采用“微改造+功能升级”模式,对旧房通过简单美化或全面精装等方式,完善旧房使用功能,重新销售。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区别于定向用作保障房的收购模式,收购转售赋予旧房更大流通空间,大幅提升房企收购积极性与交易效率。房企为购房者搭建稳定资金回笼渠道,有效解决置换人群卖房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痛点,显著加快整体置换流程。

  前述中指院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体来看,去年底以来多地优化住房“以旧换新”配套政策,针对企业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收购旧房的资金成本,并拓宽收购旧房的使用范围;对于换房人则加大购房补贴、公积金政策的优化力度降低购置新房门槛及成本,并放宽收购旧房限制条件,扩大房源覆盖范围,这些举措均有助于提升企业、居民参与“以旧换新”意愿,强化“以旧换新”畅通一二手链条的效果。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