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12:06:30 股吧网页版
斥资约9.3亿元!浙江东方拟收购杭州联合银行4%股份,后者正值IPO辅导期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0120_0

  5月21日,浙江东方(600120)发布公告称,拟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国贸集团”)以10.65元/股的价格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联合银行”)4%股份,对应股数8721.85万股,合计金额约9.29亿元。

  浙江东方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杭州联合银行7.94%的股份,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浙江东方作为浙江省属国有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信托、期货、人身险、融资租赁、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财富管理等。

  2025年,公司增收不增利,实现营业总收入16.31亿元,同比增长3.69%;归母净利润9.35亿元,同比下降0.18%;扣非净利润7.91亿元,同比增长204.00%。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增长7.82%;归母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下滑5.32%;扣非归母净利润1.41亿元,同比下滑4.72%。

  杭州联合银行创立于2005年6月3日,由杭州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属23家信用社整体改制为农合行,2011年由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杭州联合银行无实控人,法定代表人林时益,注册资本21.80亿元。截至2025年末,杭州联合银行总股本为21.80亿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10.49亿股,持股比例48.09%。

  在此次拟收购杭州联合银行4%股份前,浙江东方已经持有杭州联合银行3.94%的股份,系第六大股东。除了浙江东方外,杭州联合银行其他大股东还包括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99%)和浙江国贸(持股6.06%)。

  如果本次收购能顺利完成,浙江东方将合计持有杭州联合银行7.94%股份,成为第三大股东。

  据了解,杭州联合银行已于2023年2月在浙江证监局启动IPO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辅导期已进入第十三期(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

  最新情况报告显示,杭州联合银行目前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但相关制度仍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不断变化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持续健全、完善自身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以及相关实施细则。

  需要注意的是,杭州联合银行在IPO辅导期,屡遭监管处罚。

  阿克苏金融监管分局5月8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因绩效考评不合规,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蒋旭东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今年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杭州联合银行及相关责任人。

  公告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数据报送不准确等,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110万元;对朱亮、李磊、周希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对任菲菲、李杰、郭武龙、国力、霍琦、徐建平、曹俊、洪潇、郑锋、蔡李杰、王崇联、蔡敏、徐汝祥警告。

  2025年10月13日,杭州联合银行因“结构性存款业务不审慎”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年10月9日,杭州联合银行持股51%的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罚款55万元,相关责任人袁梦钏被警告;此前7月,该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因贷款挪用、向公职人员违规发放经营性贷款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人民银行浙江分行警告并罚款219万元。

  业绩方面,2025年,该行共实现营业收入112.76亿元,同比减少2.62亿元,降幅2.27%;实现税前利润54.40亿元,同比减少0.51亿元,降幅0.93%。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82亿元,同比增加0.67亿元,增长1.44%。

  截至报告期末,该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14.57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5.94亿元,拨备覆盖率338.51%,贷款拨备率3.21%。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