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2 12:53:40 股吧网页版
三人因内幕交易瀚蓝环境被广东证监局点名 最高被罚没420万元
来源:财中社

K图 600323_0

  5月22日,因在瀚蓝环境(600323)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异常交易,刘某楷、黄某升、陈某怡三人同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

  根据广东证监局2026年5月22日发布的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人分别在2024年4月至7月期间,利用各自证券账户买入瀚蓝环境股票,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变化及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高度吻合,且无正当理由或合法信息来源,构成内幕交易。

  具体来看,刘某楷在2024年6月27日至7月2日期间,通过其广发证券账户合计买入瀚蓝环境股票2万股,成交金额为41万元。其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变化时间基本一致,被没收违法所得1.51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

  黄某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并利用其联储证券账户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5日买入瀚蓝环境股票共计38万股,成交金额为720万元。其交易行为与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被没收违法所得105万元,并处罚款315万元。

  陈某怡在2024年7月7日瀚蓝环境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其证券账户合计买入该公司股票17万股,成交金额为297万元,获利75万元。她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24万元。

  三人均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