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整治方案》),要求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下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按照《整治方案》要求,2年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
与此同时,证监会宣布对三家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拟决定没收TigerBrokers(NZ)Limited(老虎证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5月22日晚,美股盘初交易时段,老虎证券、富途控股股价双双暴跌逾30%。
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八部门联合印发《整治方案》,本质是彻底关闭国内资金违规出境“后门”,斩断通过平台洗钱、诈骗等非法链条,保护投资者免受无监管、无保障的“裸奔”交易伤害,堵住法律与数据安全漏洞。
他建议,相关平台现有投资者别抱有侥幸心理,要在仅有的两年整治期内只卖不买、清空离场,切勿转入新资金,防止账户冻结。以后投资港股、美股,走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等正规渠道,“现在主动退出,就是保护自己”。
全链条各环节从严整治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应用程序(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依法开展对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禁止境外机构违法招揽境内投资者及为其开立新账户。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等八部门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治方案》。
与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链条治理,取缔要求覆盖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各业务环节,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坚决将此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逐出境内市场。
《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治对象主要包括:一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二是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三是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整治方案》要求,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营销招揽活动,包括在境内运营网站及交易软件、发布营销信息、推送投资资讯、开展返利营销活动、宣传推介和诱导认购境外股票等。同时禁止互联网平台在境内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提供营销宣传、证券期货开户通道等便利。禁止网络自媒体账号在境内发布相关推介引流信息。
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导或协助境内投资者违规开户;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活动、非法提供交易服务,以及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提供网站、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等支持服务。
引导投资者合法开展境外投资
在坚决取缔非法平台的同时,《整治方案》同时兼顾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稳妥清理存量”,进一步引导投资者合法开展境外投资。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由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将难以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
《整治方案》明确以下措施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相关境内服务;二是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三是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四是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采取措施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五是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严厉打击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稳定。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境外机构相关跨境展业活动的非法性及危害性,务必选择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资深金融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魏景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严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能够有效肃清市场乱象,斩断违规交易链条。这类非法活动不受监管约束,且跨境维权壁垒重重,严厉打击可切实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全方位守护民众财产安全。
他同时指出,《整治方案》多措并举,兼顾监管目标与投资者财产安全,给出2年安全过渡期,可避免直接“一刀切”引发踩踏,同时留有权益救济途径,从各方面夯实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根基。通过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引导投资者合法境外投资,对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