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卡奥斯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卡奥斯”)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出具经营范围、国资管理程序、股权变动合规、境外下属公司情况等方面的补充材料。
具体来看,证监会要求卡奥斯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和大数据服务等,但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请从经营范围中删除此业务,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公司所有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进展情况。
三、请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请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七、请补充说明公司境外下属公司情况,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八、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卡奥斯是海尔集团旗下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工业智能化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通过AI、物联网(IoT)、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工业应用的深度融合,加速制造业数智化转型。
今年1月30日,卡奥斯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汇丰为其联席保荐人。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