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5月22日消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6〕14号)要求,经有关省级部门推荐,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按行政区划排序):
晋城、鞍山、长春、无锡、宁波、马鞍山、泉州、烟台、洛阳、荆州、深圳、桂林、贵阳、昆明、银川。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联片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进一步突出投资和消费相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据了解,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两个方面。
其中,通知明确建立有利于统筹用好财政、金融资源的机制。财政资金方面,充分运用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等,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优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及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运维机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统筹长效机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为导向的按效付费机制、完整社区建设运营机制等。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