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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4 20:08:11 股吧网页版
炒股19年,亏掉476万,这位券商员工又被罚了25万
来源:财联社 作者:财联社记者 陈俊兰

  财联社5月24日讯(记者陈俊兰)19年间违规炒股累计亏损金额476.21万元,券商前营业部员工被责令改正及警告,还遭罚没25万元。

  5月22日,天津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迟伟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计算,近19年时间其账户累计亏损476.21万元。天津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迟伟处以25万元罚款。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券商罚单数量已超120张,针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罚单,至少已有21张罚单,涉及证券公司10家,处罚人数多达21人。这些数据背后折射出一个深层问题,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并非个案,而是行业内长期存在的现象。

  亏损476万仍遭罚,19年违规交易轨迹被穿透核查

  5月22日,天津证监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迟伟在2005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间,实际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经证券交易所计算数据确认,迟伟长达近19年的“操作”累计亏损金额高达476.21万元。

  尽管交易亏损,但因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仍被处以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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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监管调查过程来看,迟伟的违规交易轨迹被完整穿透核查。监管部门通过调取劳动合同、相关人员询问笔录、证券账户及银行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所交易数据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迟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监管部门遂依法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事实上,迟伟的违规行为并非首次被监管关注。早在2024年11月18日,天津证监局就已向迟伟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在财达证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并将该事项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而此次行政处罚则是对其违法事实的进一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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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迟伟的违规行为跨越了近20年的时间周期,从业时间跨度覆盖了新旧《证券法》的交替期。期间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管控持续升级。其交易行为从早期的隐蔽操作到后期被大数据系统捕捉,最终在监管穿透式核查下无所遁形。

  2026年监管持续高压,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罚单密集落地

  迟伟的案例并非个例,2026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多起罚单的细节折射出监管的新趋势。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21名证券从业人员因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违规持有证券等行为被处罚,部分案例呈现出“亏损仍被罚”“交易周期超长”“处罚金额与违法所得脱钩”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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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处罚类型来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采取的是“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双轨并行的模式。记者梳理近期多起从业人员违规案例发现,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查处呈现出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合规红线不看盈亏只看行为。与迟伟案例类似,今年多起罚单显示,即便从业人员违规交易未产生盈利甚至大幅亏损,监管部门依然依据《证券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例如,今年1月,深圳证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证券从业人员LIN YAN因借用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证券,被处以30万元罚款。经调查,其在2015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的违规交易行为累计亏损达1406.34万元。监管部门在处罚决定中明确表示,处罚的核心依据是从业人员的身份及违规行为本身,而非交易结果,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防范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风险。

  二是违规主体覆盖全条线,经纪业务成重灾区。2026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处罚呈现出“个人与机构双罚”“行政监管与信用惩戒并行”的特点。除了对从业人员个人处以罚款、出具警示函外,部分券商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失效被同步追责

  券商合规整改加速,全流程管控体系成标配

  面对监管高压,券商行业正在加速推进合规体系建设,针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管控措施不断升级。根据财联社此前报道,目前已有多家头部券商已建立起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申报系统,要求员工定期申报证券账户、交易记录等信息,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关联账户的实时监测。部分券商还推出了员工交易行为“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记录的员工进行重点监控。

  此外,券商对从业人员的合规培训力度也在加大,通过案例警示、合规考试、线上课程等多种形式,强化员工对禁止炒股规定的认知。财达证券在迟伟案例发生后,已在内部开展专项合规检查,重点排查基层营业部员工的账户使用和交易行为,并对相关合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随着监管穿透式核查能力的提升,券商必须建立“事前申报、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管控体系,才能有效防范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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