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海天股份(603759)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因与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双流县华阳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的撤回补偿方案未能协商一致,已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决的部分内容,并请求被上诉人共同支付赔偿款。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涉案金额为3.14亿元。
天府海天请求撤销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2025)川0192行初170号行政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判决内容;改判被上诉人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向上诉人支付赔偿款3.14亿元,其中包括特许经营项目初始投资损失7011.83万元及该初始投资金额被持续占用年限期间的利息损失7268.41万元;2021年新增投入除臭系统项目370.46万元以及该投资金额被持续占用年限期间的利息损失55.34万元;预期利益损失1.66亿元;律师费50万元。
目前,天府海天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 二审尚未开庭,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管道直饮水和工程施工等业务和光伏导电浆料的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新能源新材料业务、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程业务、固废业务。
2026年一季度,海天股份增收不增利,实现收入15.14亿元,同比增长366.88%,归母净利润386.84万元,同比下降92.25%。2025年3月收购原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新增新能源新材料业务收入,使得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利润方面,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上年同期确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收入,本期无此项高收益;同时环保板块本期户表安装业务减少,且上年同期催收力度大、冲回已计提减值的坏账较多,导致本期利润基数大幅降低。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