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京东方A发布异动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5月21日、5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提示,针对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与康宁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有关事项,公司5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再次提示风险如下:该事项仅为双方当前阶段的合作意向,除有关保密、知识产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以及责任限制条款明确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外,其他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玻璃基封装载板业务、钙钛矿业务、光互连业务,尚在技术探讨和验证阶段,还未量产,也未产生量产营收,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量产并实现相关领域的预期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预计未来2—3年内,上述业务都无法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与英伟达暂未开展业务合作,部分媒体推论缺乏事实依据;玻璃基封装载板业务、钙钛矿业务、光互连业务,均为可能的下一代技术路线选项,客户最终技术路线选择、市场前景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推进上述相关业务实现大规模量产,后续仍需资本开支用于产线建设、设备采购、技术研发及工艺优化,公司能否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前期审议并披露的回购股份事项、股权激励事项及权益分派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16元/股,收盘涨幅为10.02%,股价出现“两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