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5 06:07:51 股吧网页版
杜绝非法证券服务 引导资金合规跨境投资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王蕊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要在两年整治期内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中国证监会宣布,对TigerBrokers(NZ)Limited(以下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多家证券研究所表示,整治方案明确完全杜绝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提供证券服务,预计其他不合规业务均会陆续出清,引导资金利用港股通、QDII基金及跨境理财通等合规跨境投资渠道。

  处罚公布相关平台股价

  应声下跌

  北京时间5月22日美股盘前,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股价大幅下跌,跌幅一度超过40%。

  当晚,富途控股、老虎证券相继公布了监管部门的拟罚金额。根据公告,富途拟被罚总额为18.5亿元,老虎拟被处以约3.081亿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总额约1.031亿元的非法收入。两家公司创始人也各自领到一张125万元的罚单。长桥证券系非上市公司,尚未披露具体处罚金额。

  其后,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股价跌幅有所收窄,截至收盘富途控股报89.76美元/股,跌幅为27.53%;老虎证券报4.36美元/股,跌幅为25.34%。一方面,富途控股、老虎证券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14.96亿美元、1.87亿美元,罚没金额影响低于此前市场预期;另一方面,根据公告,富途控股相关客户数占全集团比例已降至13%,老虎证券相关零售客户资产约占公司总客户资产的10%,整体经营影响有限。

  清退存量系行业统一推进

  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拥有跨境投资账户的投资者,投资者的第一反应是尽快完成资金回笼。相关券商随后也纷纷表示,客户资金始终与公司运营资金严格隔离,公司本身资本充裕、财务稳健、运营正常,将全力保障投资者资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也有部分投资者心存侥幸,计划先转仓。“从内部数据来看,很多投资者匆忙之下提交了转仓申请,去向主要是银行证券账户和美资证券账户。”有券商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但跨境证券业务合规化并非针对某些机构,而是面向全行业的、来自监管层面的统一推进。

  国泰海通证券金融研究组金融研究主管刘欣琦指出,整治方案明确完全杜绝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提供证券服务,除对3家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外,后续会进一步开展监测排查、坚决处置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及其主体,预计其他香港本土券商、互联网券商、外资券商、银行相关不合规业务也均会陆续出清。

  华泰证券金融研究组联席负责人李健称,整治方案在前一轮整改的基础上,从“新老划断”转向“清退存量”,要求分阶段压降非法存量境内投资者账户及资产规模。

  不过,有两类投资者可能即将接到销户通知。5月22日,香港证监会宣布增强措施以应对伪造文件及洗钱风险并提高开户标准。富途控股、长桥证券等向客户证实,此次香港证监会要求对无任何资产和持仓的空账户、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开户的账户进行销户,正常合规开立、有真实资产与持仓的客户账户则不在本次清理范围内。

  所涉资金亦有合规流向

  在社交平台上,投资者对此次整治方案关注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除了3家券商外,其他的券商如何处理?二是相关金融资产该如何处理?三是境外资金该如何安置?

  整治方案明确,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整治方案通过设立两年整治期,要求境外机构做好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采取措施等方式,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整治方案强调,要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东吴证券研究所联席所长孙婷表示,被清理的境外券商存量投资者,将在退出过程中逐步向合规渠道迁移。港股通业务将获得持续的增量客户与资金沉淀,头部券商的佣金收入和客户资产规模有望稳步提升,公募QDII产品迎来规模扩张机遇,合规渠道的获客环境也将更加公平。

  据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QDII投资额度共计1761.69亿美元,环比增加53亿美元;市场存续276只QDII基金,总规模8057.24亿元(剔除联接基金),环比分别上升2.60%和0.18%。QDII基金整体投资仍以中国香港和美国为主,其中,中国香港市场市值占比51.24%,美国市场市值占比39.93%,两者合计超过9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