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文
据中国证监会5月22日消息,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简称《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与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链条治理,取缔要求覆盖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各业务环节,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并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坚决将此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逐出境内市场。更加突出部际央地协作和跨境监管合作,整治措施覆盖证券监管、外汇管理、银行监管、网络管理、犯罪打击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根据《整治方案》要求,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整治方案》明确了诸多措施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相关境内服务。二是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三是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四是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采取措施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五是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在《整治方案》落地的同时,中国证监会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中国证监会表示,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针对本次多家跨境券商被处罚事件,北航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小芬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游离于境内监管体系之外的无资质跨境证券平台存在多重风险。这类机构不受境内合规规则约束,依靠低佣金、高杠杆无序竞争手段吸引客户,挤压合规机构的经营空间,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同时,这些平台往往脱离反洗钱、跨境资金监管体系,极易沦为非法资金跨境流通的渠道,危及国家金融稳定。此外,由于缺失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投资者普遍面临遭遇纠纷、平台风险时维权难度大的问题,且境外市场的高杠杆衍生品对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散户交易者构成巨大威胁。
“在上述背景下,八部门出台的《整治方案》意义深远。”谭小芬认为,对投资者而言,八部门联动封堵非法跨境投资引流渠道、规范跨境资金流转,可以切断高风险投资引流路径,引导投资者通过QDII等合法渠道配置境外资产,从根源上守护投资者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来看,《整治方案》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既彰显了监管“长牙带刺”的执法决心,又避免了对存量投资者的剧烈冲击,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维护外汇管理秩序,为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