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5 10:18:30 股吧网页版
借助“同学圈”内幕交易新开普 马某获刑8年并被罚逾4000万元
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萌


K图 300248_0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5月25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披露了一则关于《马某内幕交易“新开普”案》信息。

  据了解,2018年起,为拓展支付业务,某公司拟与上市公司新开普开展资本合作,并最终签署了相关协议。2019年1月,新开普发布涉及股份转让等的一系列公告。公告发布后首日,新开普股价开盘涨停。交易所在筛查异常交易行为时发现,马某证券账户存在内幕交易嫌疑。

  经查,马某与新开普时任董事长杨某国系EMBA同学,二人相识多年,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联络、会面。其间,马某与李某共同交易新开普股票,累计买入1127万股,买入成交金额6442万元,获利2159万元。

  证监会认定,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某与李某共同交易新开普股票时间,与其同内幕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及内幕信息发展变化过程高度吻合,存在买入该股金额明显放大,亏损卖出其他股票买入该股等异常情形,且无合理理由和正当解释,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二人违法所得2159万元,处以4318万元罚款,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作出后,马某等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驳回马某等人诉讼请求。2023年4月24日,杨某国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马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660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660万元。

  投服中心指出,本案是一起借助“同学圈”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实施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近年来,因为在“朋友圈”“老乡圈”“校友圈”中传递内幕信息引发的内幕交易案件屡见不鲜,所以,朋友、老乡、同学之间应当相互提醒、相互帮衬,守规矩行正道,切不可动邪念走歪路。马某的不法行为,不仅自己身陷囹圄,而且“坑”了老同学一把,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