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公布了最新一期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其中,要求中茵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茵微电子”)补充说明员工股权激励合规情况等事项。据悉,中茵微电子已于2026年3月29日递表港交所,平安证券(香港)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说明(1)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就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3)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4)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一步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
二、说明(1)公司备案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请进一步说明所涉跨境业务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2)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取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3)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产品功能、定价依据及具体应用场景、收入规模与行业地位的匹配性等,进一步说明公司业务经营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三、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中茵微电子是中国领先的国产平台化芯片定制服务提供商,专注于AI ASIC的研发和商业化。凭借公司自主研发的IC技术平台和专有高速接口IP,公司定制的AI ASIC能够解决数据传输瓶颈,实现大规模AI芯片集群的高效互联,旨在人工智能应用中达到算力利用率的最大化。
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收入分别为0.75亿元、3.48亿元、4.84亿元,净亏损分别为0.98亿元、0.49亿元、1.64亿元。
中茵微电子表示,因为公司一直为确立及保持在AI ASIC领域的市场地位而进行大量投资。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一直在扩大芯片设计及芯片交付的规模,并向先进工艺节点迁移。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公司的研发开支分别为0.91亿元、1.76亿元、2.39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121.5%、50.5%及49.4%。
此外,公司通过以下方式投资建设模块化、智能化及自动化IC技术平台:(1)开发专有设计方法;及(2)积累可重用IP库。该等投资对保持公司芯片定制服务的竞争力至关重要,但亦导致公司在发展相对早期阶段产生较高的初始经营开支。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