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5 14:13:00 股吧网页版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为推动旅游法有效实施,健全旅游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筑牢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5月25日启动旅游法执法检查。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2013年4月通过、同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和2018年分别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

  记者25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旅游法执法检查将采取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6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将赴山西、黑龙江、福建、贵州、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内蒙古、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6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将采取实地检查、组织座谈、典型调研、专题研究、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

  执法检查中,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制度机制建立实施情况;旅游者权益保护和行为规范情况;促进旅游业发展情况;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情况;旅游安全保障、监管执法和纠纷处理情况;与旅游法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情况;旅游法实施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对推进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旅游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