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国际司共对1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赜灵生物。
一、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关于财务状况的要求,在备案报告中补充净资产数据。
二、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补充说明公司股东QM288的穿透情况,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境内主体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如有)。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业务是否涉及AI大模型。如涉及,请就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出具专项说明。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请列表说明如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上市前后及“全流通”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七、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此前,1月13日,赜灵生物首次向港交所呈交了IPO申请文件。赜灵生物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临床后期阶段生物技术公司,致力于整合结构生物学、人工智能及临床相关疾病模型,开发具有同类首创或同类最佳潜力的、高度差异化的小分子疗法。
据已披露的招股书,赜灵生物拟将此次港股IPO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核心产品马来酸氟诺替尼(下称FM)及甲磺酸普依司他(下称PM)的研发,其他管线资产的研发,进一步增强技术平台,以及分配为运营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截至招股书披露日,公司尚未有任何产品获批进行商业销售,也未从产品销售中获得任何收入。因此,赜灵生物报告期内并未有任何主营业务的收入。
2024年及2025年前9个月,赜灵生物分别录得其他收入及收益1966.1万元和712.6万元,公司期内利润分别为-9165.6万元和-1.19亿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的净亏损较2024年同期的6152.8万元显著扩大。
赜灵生物的亏损主要源于其高昂的研发开支,公司将大部分资金都投入了FM和PM的研发。赜灵生物2024年全年研发开支达9189.6万元,是当年收入的4倍多;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开支达7032.4万元,是同期收入的近10倍。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赜灵生物针对这两款核心产品的研发开支合计达5400万元,占总研发开支的76.8%,占总经营开支的72.3%。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