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5 19:38:50 股吧网页版
美心翼申:首次回购1.05万股股份 后续将继续实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K图 920833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美心翼申5月25日晚间披露回购进展情况,5月22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0.525%,最高成交价为1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15.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据悉,今年4月15日公司宣布,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按照计划,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42%-2.4284%,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根据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000万元-4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美心翼申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屹)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