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卓锦股份实控人兼董事长卓未龙、董事陈奉连收刑事判决书
来源:北京商报
5月25日晚间,卓锦股份(688701)披露公告称,公司于5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被告人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被告人陈奉连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卓未龙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奉连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
卓锦股份表示,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卓未龙与陈奉连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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