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信托”)破产重整并非一帆风顺。日前,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华信信托管理人向该法院提出申请,以华信信托重大资产处置工作仍在推进中,处置结果影响债权受偿方案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为由,请求本院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
大连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华信信托本次重整工作十分繁杂。截至目前,重大资产处置仍处于推进阶段,现审计、评估专业意见也尚未作成,以上重点环节及相关工作均关系重整计划各项安排。管理人申请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不违反法律规定,亦符合重整实际工作,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
在业内专家看来,此次延期背后,核心矛盾或指向华信信托最主要的变现资产——大通证券股权处置困局。按照此前披露的方案,华信信托直接持有大通证券28.26%股权,加上全资子公司大连海创汇通持有的9.16%股权,合计持股比例达37.42%,该部分股权评估总价为43.29亿元,是后续投资者兑付资金的核心来源。根据既定的自然人投资者兑付安排,固定兑付部分最高可覆盖90.92%本金,分三笔逐步发放,剩余9.08%为浮动兑付,依托非现金资产变现结果落实。2025年12月,首笔兑付已经顺利完成,但原定的第二笔兑付却因资产处置遇阻无法如期推进。
据悉,2025年11月28日,大连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华信信托破产重整申请,标志着风险处置进入司法重整阶段,此后今年3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财产管理、资产处置等核心议案全部获得审议通过,一度让市场对重整推进抱有期待。今年4月华信信托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要求意向投资人具备信托公司股东资格、足额资金实力与金融行业经验,至报名截止仍无符合条件的主体完成报名,资产处置进度完全不及预期。